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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一”假期前后学生管理工作!

类别: 通知公告   点击数:  录入时间:2017年04月26日 00:00
 

 

一、深入开展文明监督工作,推进优良学风建设。

 

  1、为加强文明行为监督、规范学生行为,各教学院学工办将安排值班人员每天上午735—755,分别在各教学楼的入口处,重点对同学带食品进教室、穿拖鞋进教室、上课迟到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提醒劝导;学工部学生管理科负责对各学院文明监督工作检查。

  2、严格进行学生课堂考勤,严肃查处学生代课行为。自424起,在全校严格开展学生课堂考勤。由各教学院学工办负责组织对本院学生课堂考勤检查,设立学生请人代课举报电子信箱,并对本学院学生公布,由学工部学生管理科对各学院班级课堂进行抽查。重点对学生请人代课情况、学生旷课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处的请人代课学生、替人代课学生,以《湖南文理学院学生违纪处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扰乱学校教学秩序、损害校风学风行为者论处,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对查处有请人带课情况的班级班长、学习委员等班级主要干部,要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处理。

 

 

 

二、开展宿舍文明作息管理工作,共同营造宿舍良好的学风氛围。

 

  424日起,为了保证学生以充沛的精力,饱满的精神投入到学习和生活,学生宿舍夜间2300熄灯、息声。要求同学自觉遵守作息纪律,于夜间2300熄灭宿舍灯光,关闭电脑,保持宿舍安静,按时就寝休息,禁止在宿舍中发生影响他人休息行为。各教学院学工办组织院学生会干部进行每周两次宿舍文明作息检查,学工部宿管中心组织校学生会干部进行每周一次宿舍文明作息管理的督查,对未按时熄灯就寝的宿舍进行记录并予以通报。

 

三、五一假日期间学生工作相关要求

 

  各教学院学工办要在五一放假前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纪律教育主题班会,将交通安全、财产安全、饮食安全作为专题教育活动的重点,使学生牢固树立法纪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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