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学生驾驶“三无”摩托车、
非法改装摩托车的
通 告
各教学院:
为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校园内禁止学生驾驶“三无”摩托车、非法改装摩托车,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自2017年5月2日起,禁止学生驾驶“三无”摩托车、非法改装的摩托车在校园内所有道路上行驶。
二、本通告所指“三无”摩托车是指无牌、无证、无保险的摩托车;“非改装摩托车”是指非法安装和改装动力装置的摩托车。
三、学生持有的上述车辆必须于2017年5月2日前自行处理。
四、对逾期仍然存在的上述车辆,学校保卫处将进行严查并做扣留处理,对相关学生,各教学院进行严厉教育处理。
望各学院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教育,严格执行本通告内容。
湖南文理学院保卫处
湖南文理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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