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认真做好2019届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我校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二、评定标准
1、学年度总成绩排名同专业年级前2%,原则上各科成绩70分以上,表现好(不含校任选课),无违纪处分者,获特等奖学金,奖金2000元。评比比例为l%。
2、学年度总成绩排名同专业年级前6%,各科成绩及格(不含校任选课),表现好,无违纪处分者,获甲等奖学金,奖金1500元。评比比例为3%。
3、学年度总成绩排名同专业年级前15%,各科成绩及格(不含校任选课),表现好,无违纪处分者,获乙等奖学金,奖金1000元。评比比例为6%。
4、学年度总成绩排名同专业年级前30%,各科成绩及格(不含校任选课),表现好,无违纪处分者,获丙等奖学金,奖金500元。评比比例为10%。
三、评定名额
各学院毕业生奖学金分配见附件1。
四、评定要求
1、奖学金评定严格按照《湖南文理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执行。学生学年度成绩以学分加权平均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见附件2。
2、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学工办主任、辅导员、班主任要认真组织此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并明确一名老师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学院要成立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成立相应的评选推荐小组,各班必须有代表参加。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比例,认真组织好本院的评定工作,力求客观、公正、公平、公开。
3、各学院要通过网络和宣传板等公布评选条件,并将初评结果公示三天。
4、请各学院于2019年3月8日前将《××学院2019届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名单公示》(1份)、《2019届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发放登记表》(1份,见附件3)和《2019届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审批表》(1份,见附件4)的纸质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科曹司帅老师处,并将《××学院2019届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名单》和《2019届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发放登记表》的EXCEL电子版上传学工群共享或发送至邮箱183246976@qq.com,过期将不予以受理。
5、各学院评优评先评选工作结束后,相关评选材料要由该具体负责人亲自上交,同时要认真做好评选和推荐人员的条件审查,上交材料发现不符合要求评选的同学,将直接取消该同学的评选机会,并不再替补其他人选。
联系人:曹司帅,联系电话:0736-7187099,
电子邮箱:183246976@qq.com。
附件1:2019届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分配表
附件2:优秀学生奖学金计算公式
附件3:2019届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发放登记表
附件4:2019届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审批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1月14日